微信记录定乾坤:叶鋆律师助劳动者追回违法辞退赔偿

“就因为请了几天病假,干了不到一个月就被辞退,工资还一分没给,我当时真觉得没地方说理。”回忆起此前的遭遇,劳动者孙女士至今仍心有余悸。这位刚入职本地一家汽车服务企业前台岗位的女性,本以为能开启稳定生活,却因突发不适陷入失业困境。维权无门时,她找到叶鋆律师。凭借精准的证据梳理与庭审策略,叶鋆律师成功为她追回违法解除赔偿金,用专业能力为普通劳动者撑起权益保护伞。
临危受托:辞退通知背后的三大争议
被辞退仅一周左右,孙女士带着零散材料走进叶鋆律师办公室,手机里的微信聊天记录是她仅有的“凭证”。“我明明请假了,他们却说我旷工,还把我辞了。”孙女士情绪激动地向叶鋆律师陈述遭遇。
叶鋆律师迅速梳理案情:孙女士入职某汽车服务企业前台岗位不久,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作出口头薪资约定。入职当月末,她因身体不适通过微信向直接主管请假,对方未明确拒绝。几天后,该主管突然通过微信通知她无需再来上班。孙女士向企业索要工资时遭拒,对方给出的理由是“无故旷工”。
案件核心矛盾点很快在叶鋆律师的分析下浮现:一是无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关系如何有效证明;二是微信请假是否构成合法请假,这一问题直接关系到企业“旷工”认定的合理性;三是工资标准存在争议——企业主张较低的底薪标准,而孙女士称招聘信息中明确标注了更高的薪资范围。
“劳动争议案件中,证据是核心。”叶鋆律师迅速为孙女士明确维权思路,“我们的工作要分三步走:首先扎实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其次推翻企业‘旷工’的不实主张,最后敲定合理的工资标准,确保每一项诉求都有坚实支撑。”
证据重构:碎片信息织成维权网
孙女士手中的证据十分有限,仅有微信聊天记录、一段与企业负责人的通话录音和一张企业招聘信息截图。叶鋆律师立即启动证据梳理与重构工作,将劳动关系证明作为首要突破口。他发现,孙女士保存的企业招聘信息截图中,明确标注了前台岗位的薪资范围,且招聘时间与她的入职时间高度吻合。为防止企业后续篡改或否认该信息,叶鋆律师第一时间指导孙女士对该招聘信息截图进行了公证保全,确保其法律效力。
针对请假事实的认定问题,叶鋆律师仔细核查了孙女士与主管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其中清晰记载了她两次提出请假申请、主管均予以回应认可的内容。但他同时注意到,记录中未明确标注请假截止时间,这可能成为企业的抗辩点。为弥补这一潜在漏洞,叶鋆律师随即指导孙女士补充提供了对应时段的医院就诊记录和缴费凭证,将请假时间与身体不适就医的时间精准对应,有力佐证了请假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在工资标准争议的应对上,叶鋆律师制定了“双重举证”策略:一方面,以经过公证的招聘信息为核心证据,主张按招聘信息中明确的薪资范围核算底薪;另一方面,他让孙女士详细回忆并整理工作期间的具体内容,如日常接待客户数量、参与的工作事务等细节,即便这些内容未形成书面材料,也能在庭审中辅助说明其工作价值,增强工资标准主张的可信度。
此外,叶鋆律师在梳理案情时还敏锐发现,该企业自孙女士入职以来,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也未办理相关用工备案手续。这一违法细节虽不直接影响核心诉求,但叶鋆律师判断,其可在仲裁过程中增强仲裁委对企业“用工不规范”的整体认知,为案件胜诉增加有利筹码。在叶鋆律师的专业指导下,短短数日内,8组15份证据形成完整链条,涵盖公证截图、微信记录、就诊材料等,为后续仲裁申请奠定了坚实基础。
策略制定:精准诉求锚定法律依据
证据体系搭建就绪后,叶鋆律师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为孙女士确定了两项核心仲裁请求:支付在职期间的劳动报酬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为确保诉求合法合理,叶鋆律师进行了精准核算——按招聘信息中明确的底薪标准计算,孙女士在职期间应得工资;因工作未满6个月,根据法律规定,违法解除赔偿金应为半个月工资的二倍。他主动调整了孙女士最初提出的略高诉求,避免因主张不当影响仲裁委对案件的整体判断。
“仲裁请求必须精准锚定法律依据,才能确保得到支持。”叶鋆律师向孙女士详细解释调整原因,并在仲裁申请书中明确标注每项诉求的法律支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企业应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赔偿金。同时,叶鋆律师预判企业可能以“微信请假不符合公司规定”为由抗辩,提前准备了《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作为反驳依据,明确未公示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无约束力。
庭审博弈:三点反驳直击要害
庭审现场,企业负责人率先发难,称孙女士自请假时段起无故旷工,未按公司内部规定在工作群内履行请假手续,因此企业的辞退行为合理合法。关于工资,企业仅同意按较低标准支付少量报酬,并提交了所谓“公司请假需在工作群报备”的通知截图作为证据。
叶律师沉着应对,从三方面展开辩论:
一是劳动关系认定。叶鋆律师当庭提交了经过公证的企业招聘信息截图和孙女士与主管的微信工作安排记录,明确指出:“招聘信息是企业发出的招用凭证,微信中的工作安排则证明孙女士接受企业管理、从事企业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完全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他同时援引《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有力论证了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让仲裁员清晰认可这一核心事实。
二是请假合法性。叶鋆律师将微信请假记录与医院就诊材料一并提交,形成完整证据链:“孙女士已通过微信向直接主管履行请假义务,且主管明确予以认可,结合医院材料可知其请假确有必要。”针对企业提出的“群内请假”规定,他从三方面直击要害进行反驳:其一,企业未举证证明该规定已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孙女士公示,依据法律规定对孙女士无约束力;其二,直接主管的认可属职务行为,效力直接及于企业;其三,企业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孙女士存在旷工事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三是工资标准。叶鋆律师强调,企业主张的低薪资标准仅有口头陈述,无任何书面劳动合同、薪资确认单等有效证据支撑;而孙女士提交的经过公证的招聘信息,明确标注了岗位薪资范围,且发布于孙女士入职前,属企业对薪资的明确承诺。他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指出工资标准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企业举证不能,理应采信孙女士主张的合理薪资标准。
“该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在劳动者履行正当请假义务的情况下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其行为已违反多项劳动法律规定。”叶鋆律师的总结发言条理清晰、逻辑严密,每一项观点都有证据和法律依据支撑,让仲裁员频频点头表示认可。
胜诉裁决:法律为劳动者撑腰
庭审结束后不久,仲裁裁决正式出炉,裁决内容全面采纳叶鋆律师的代理意见:明确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企业以“旷工”为由辞退孙女士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属违法解除;采信孙女士主张的薪资标准,核算并支持其应得工资。最终裁决企业于规定时限内支付孙女士工资及违法解除赔偿金,且该裁决对企业为终局裁决,企业无法再就本案提起诉讼。
拿到胜诉裁决书的那一刻,孙女士激动得热泪盈眶,紧紧握住叶鋆律师的手:“真的太感谢您了,要是没有您的专业帮助,我一个普通打工者根本不知道怎么跟企业抗衡,更别说要回自己应得的报酬了。”叶鋆律师则细致提醒她:“裁决生效后要及时跟进企业付款情况,若对方未按期履行,我们会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保裁决内容落到实处,不让你的权益打折扣。”
案例启示:劳动者维权的三大关键
复盘本案,叶鋆律师结合自身专业经验,总结出劳动者维权的三大关键要点,为广大普通劳动者提供参考:一是证据留存是维权“生命线”,入职前的招聘信息、工作中的微信记录、工资转账凭证等都需妥善保存,电子证据必要时进行公证;二是请假程序需“留痕”,通过书面或可追溯的电子方式申请,保留单位同意记录,避免口头沟通;三是专业律师助力维权“少走弯路”,劳动争议涉及复杂法律规则,专业律师能精准梳理焦点、构建证据链、预判抗辩点,大幅提升维权成功率。
此案同时也给各类企业敲响了合规用工的警钟:未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保、随意辞退员工等不规范用工行为,不仅侵害劳动者权益,更会让企业面临支付赔偿金、补发工资等法律责任。从劳动者的无助求助到最终胜诉,叶鋆律师用扎实的法律专业能力、严谨的工作态度诠释了法律工作者的使命与温度——无论劳动关系多么复杂,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终将在专业力量的守护下被法律有力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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